東亞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
公用頻道申請辦法


一、 東亞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依有線廣播電視法第四十一條規定,特別設置第三頻道,作為公益頻道,提供免費影帶播出。
二、 申請對象:以政府機關、社會公益團體、社團及個人為主。
三、 託播內容:必須符合政府政令宣導或是公益性質,不得有任何的商業內容或是營利性質、選舉活動、妨害兒童及青少年身心健康及違反社會善良風俗等內容。
四、 託播節目一次以一星期為限。
五、 託播影帶規格以規定檔案格式為限,若提供影帶不符規格,本公司將自動剔除播出。 MPEG、MPEG4 (影格速率29.97)
六、 託播影帶播出後,本公司不主動退回影帶。
七、 託播單位必須提出影帶託播授權書,否則本公司有權不予受理託播。
八、 本公司如因託播內容而遭受處罰,則託播者或託播單位必須負完全法律責任。



東亞有線電視公用頻道使用辦法


第一條 訂立目的
為充分發揮有線電視地方性及公共性的特色,成為地方資訊交流、文化活動的傳播管道。落實地方、社區文化之推動,且依照「有線廣播電視法」第二十五條規定,本公司為服務社區民眾,滿足社區需求,善盡地方媒體之責,將提供公用頻道,免費供政府機關、學校、團體及民眾播送公用性、藝文性、社教性節目,特訂此辦法以為規範,以作為本公司提供公用頻道使用之依據。

第二條 申請條件
1. 各級政府機關、學校團體、合法立案之民間團體及民眾均可申請使用公用頻道;申請播出之節目內容需符合公益性、社教性、藝文性之內涵,並以公共利益及縣民服務為優先,不得有涉及商業、政治或圖利私人之內容。
2. 同一機關、學校、團體、事業或個人登記使用本頻道,一週以七小時為限,同一日內連續使用不得超過三小時。但無人登記或為配合其他法令需要者,不在此限。
3. 申請播出之節目內容需符合我國有線廣播電視法、著作權等相關法令規定,如節目內容有違反相關法令之虞,或不符合公益、社教、藝文性之節目,本公司得拒絕播出。
 
第三條 申請程序
1. 以先到先登記,並採公正、公平之處理原則。
2. 申請人若無特別指定播出之時間,則一律依申請表上之申請日期,依序等候本公司節目部排定播出時間。
3. 播出順序:本公司節目部門依:
A. 申請人之指定播出時間意願。
B. 申請表遞送先後次序,決定各申請人之播出時間,並於申請人提交申請表後三天內,以書面通知或電話通知申請人確定之播出時間。
4. 申請人須於播出前將相關附件送達本公司節目部,以利作業之進行,若逾期未送達,則原排定之播出權益將自動取消。
5. 申請人之完成帶,一律由本公司工作人員負責播出,申請人不得自行掌機播出。

第四條 本公司審核民眾所拍攝之錄影帶係依照「有線廣播電視法」。規定如下:
第40 條:節目內容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:
1.違反法律強制或禁止規定。
2.妨害兒童或少年身心健康。
3.妨害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。

第57條:有線廣播電視播送之節目及廣告涉及他人權利者,應經合法授權,始得播送。

第五條
1. 公用頻道之播出,需以書面方式申請之,申請使用者應填具『公用頻道使用申請書』及『節目授權書』,並應於上述書面申請之同時檢附欲播送之節目帶予本公司。
2. 申請播出者應於指定播出日期十五日前,向本公司提出申請,本公司應於接受申請十日內審查,惟同一時段申請者眾,得由本公司依『先申請、先審核、先播出』原則性調整之。本公司如無法依申請者要求之時段播出,應向申請者說明理由。
3. 公家機關公益廣告宣導申請播出,請檢附機關函文,檢附機關函文者即可不需再填寫申請書等資料。

第六條
凡申請使用公用頻道者,依下列規定辦理:
1. 錄影帶類型:MPEG、MPEG4 (影格速率29.97)
2. 節目內容長度:以三小時為上限;卅分鐘為基礎。
3. 同一申請使用者,一週內以七小時為限;同一日內連續使用者,不得超過三小時。
第七條
1. 申請使用者需自行備妥欲播送之節目帶,並載明節目內容、託播人、著作權人、長度等書面資料(需附申請書、授權書、版權證明)。
2. 涉及版權需由申請者主動提供合法播送之權利證明文件、並書寫播送申請書,爾後若有法律上(包括著作權法、隱私權、誹謗等)之糾紛,由申請使用者自行負法律責任。

第八條
節目播出後由本公司保管影片,供花蓮縣政府公共事務室備查,因未退回播出影片,故申請者須自行備份影片。

第九條
公用頻道之播出如涉變更頻道及申請,由本公司向主管機關提出。

第十條
其他未盡事項依相關法令辦理之。

附 註:
1、 公用頻道使用申請書上之各項表格請申請者詳細填寫,並附上本辦法,未填寫或填寫不完整者不予受理申請。
2、 您可傳真申請表單,也可親至東亞有線電視節目部辦理。
3、 本公司公用頻道連絡 專線 (03) 03-8882765 傳真 (03) 03-8883457

申請人確認:
本人已確實詳閱上述辦法,並完全同意依法申請辦理。
申 請 人:
身分證字號:
戶籍地址:
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

關注我們

Image
Image
Image