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期: 111年06月21日(星期二)
地點:公司會議室
出席:孫維三、梁國榮、傅維信、方家偉、蘇旭星、周子丑、張明聖、高雙雙、潘俊偉
主旨: 涉及身障平權原則規範
本會期加入孫維三副教授及梁國榮理事長擔任外部委員
會議內容:
- 身心障礙者議題報導注意事項
- 重視服務需求
- 協助推廣身障者權益與議題
發言內容:
孫維三:〈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〉為21世紀第一個人權公約的CRPD,這也是聯合國所通過的各項國際性公約當中,第一個用於保護身心障礙者人權的公約,據以促進、保障及確保身障者完全及平等地享有所有人權及基本自由,促進固有尊嚴受到尊重,降低身障者在社會上之不利狀態 。
梁國榮:身障者較難以取得資訊與溝通, 在工作場所應也享有等教育法及性別平等工作保障, 確保有關資訊皆可提供給身障者。
蘇旭星:捍衛身心障礙者權利的原則,尊重固有尊嚴、包括自由作出自己選擇之個人自主及個人自立;不歧視;充分有效參與及融合社會。
結論:積極關切處理身障者遭受暴力事件的培訓,接受身心障礙者;多給予機會均等無障礙;尊重身心障礙逐漸發展能力,並尊重身心障礙保持其身分認同,有助社會更加和諧。